【信息时间:2025-04-01阅读次数: 】
苏州市松江区佘山镇民众区政府
公示
黄其付:
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》(沪松佘府责拆决字[2024]第140102号)、《附违反法建筑工程施工的没有形动产判定书》,现因完成《中国国老百姓我国民事法律案件法律刑事诉讼法》法律法规的许多的方式未能答复,代履行《中国国老百姓我国民事法律案件法律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六条的法律法规,向你公示答复《勒令有效期限拆除房屋决策书》、《附有失法房建的走不动产房产抵押申报书》,自行出本通知哪日起,根据二十日,即等同于发送。
邮件附件:
1、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》(沪松佘府责拆决字[2024]第140102号)
2、《附有失法房屋的卡主产核实书》
二〇二两年二月三日